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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

第四章

那年我们恋爱谈的如火如荼,人人都说我高攀了他。

他成绩好,家境好,样貌好,在外人看来,脾气秉性也好,简直完美男人。

唯一的短板,便是找了我这么个女朋友。

我嚣张,拜金,睚眦必报,是学校里不好惹的恶女。

可是天杀的,在跟方笙在一起之前,我的人设明明是苦命坚韧的小白花。

一个男人,纵然他有万般不好,但只要营造个深情专一的名声。

那么全世界都会轻轻地吻上来。

小白花就变成了他颠倒黑白的那张嘴边的饭粒子。

方笙成绩好,如果不是我没日没夜给他补习功课,还在考场上铤而走险给他扔小抄,他早挂科挂了八百次。

方笙家境好,我也是谈到后面才发现,他十六岁就被富婆包养。难怪他视钱如命,原来花的全是富婆姐姐的钱。

方笙样貌好。这点无可争议,不然他靠什么拿下我、学妹、还有富婆等人呢?

方笙脾气秉性好?

被我发现他出轨,一连打了他十几个巴掌也一声不吭是为温;停电了学妹害怕,跑到人家床上嘴对嘴安慰是为良;被富婆老公发现奸情打断三根肋骨,仍不计前嫌给富婆舔脚是为恭;睡完学妹,让人A一半小孩嗝屁套钱是为俭;小抄被发现,毫不犹豫举手:“老师,这是陈思思的”是为让。

温良恭俭让,方笙,善呐!

可以上种种,却都是在毕业前夕,学妹带着完整的聊天记录舞到我面前时,我才大彻大悟。

正当我犹豫着如何跟他摊牌。

方笙却在毕业典礼上,当着全校师生的面给我求了婚。

我当时的确愣了一会儿。

周围全是起哄的声音,就连台上的校长也一脸甜笑地看着我们,跟着说:“答应他,答应他!”

声势浩大,一如当初追我的时候,在操场摆满心形蜡烛。

我看着跪在我眼前的这个男人,他满脸真挚,如果不是我刚刚才看到了那些聊天记录和照片,几乎也要被这天衣无缝的演技蒙混过去。

他说:“思思,嫁给我好不好?”

最终,我看着那颗璀璨夺目的钻石戒指,害羞地点了点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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